第10节:戴着绿帽子前进2

虽然到现在李刚也没有什么证据来证明胡小兰和别的男人胡搞过,他甚至没有调查过,但是她在床上做完时的表现,让他觉察到的那种细处的变化,再也骗不了李刚。李刚虽然不给她说破,心里却什么都明白。

夫妻之间就是这样,情节可以隐瞒,却隐瞒不了细节和感受。

可惜的是,作为男人,李刚不能够离婚。因为他太注重自己的形象了。一个人要想在政治上有所进取,在我们的这个社会传统意识里,离婚一直是一个干部的污点。理解的人明白你私生活不幸福,不理解的人就认为你是道德败坏。

再说了,官场如同战场,存在就是竞争,谁愿意理解别人呢?没毛病还找你的毛病哩,你再敢离婚,那不就是自己给自己栽赃自取灭亡吗?还有一点,孩子是越长越可爱,虽然和李刚一点儿也不联相,李刚却特别心疼这孩子。胡小兰再不好总是李想的亲妈,跟着亲妈总比跟着保姆生活要强。孩子没有罪。老婆可以有作无吧。全当胡小兰是李想的保姆吧。他为自己找了一个又一个理由。为了自己的前途,为了孩子,李刚竟然戴着绿帽子南征北战地忍下来了。

同时,李刚也暗暗下了个决心,一旦条件成熟了,离婚再找一个。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……

那几年两个人好像心照不宣,李刚回家越来越少,胡小兰就在河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家里红旗不倒,外边彩旗飘飘,这女人真是自由自在啊。

一个世俗的女人一旦能够打开自己,放开马去生活,就比男人胆大,走得也远。

好几年过去了。一直等到1986年重新调整区化,地区取消变成以市带县,老河阳地区就分成了两个市,李刚分到了大河市,胡小兰留在了河阳市,一家人彻底分开了。因为河阳是老城,胡小兰不想离开河阳。李刚对胡小兰没有了感情,也没有把胡小兰调到大河市的意思,他们就开始长期的分居生活。后来李刚在县里当了检察长,坐着专车回到河阳,经常有人逢年过节给家里送礼,胡小兰这才忽然迷过来,知道自己的丈夫是金子了。可惜到这时候已经太晚了,自己再努力表现,也唤不起李刚的感情。好像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,只有失去了以后,才觉得它宝贵。慢慢地,时间一长,两个人也习惯这种两地生活了。

时间,真可怕。它可以改变一切。

李刚也算把胡小兰看透了,他发现她生活得其实很幸福。她受家庭的影响,从小就追求排场。现在丈夫当官,家里有钱,面子上好看,她享受到了世俗的虚荣。至于感情上,反正两地分居,她也没有闲着,饿了就吃点儿”零食”……

在感情上,吃零食比吃主食有味道呀。

李刚也把自己想透了,有时候想想他觉得人这一辈子有得有失,其实不能够两全。官场上得意,精神上满足,感情上苦一点也过得去了。再说自己还有着在婚姻上的远大目标等着哩。于是,一个人生活虽然苦一些,也苦中作乐,自己洗衣裳自己做饭,时间一长也过出味道来了……

要说机关里有食堂,他可以吃过饭回来。或者是随便答应一个饭局,蹭一顿饭对一个检察长来说,那就太容易了。但是,他坚持自己做饭吃,只要有时间,他就自己做着吃。并不是什么生活作风朴实之类,是他喜欢自己做饭吃。活到这时候,能够有时间自己做饭吃,并不是什么负担,反而是一种享受了。

李刚出身于山里的农民家庭,辈辈祖传种庄稼,家里一直穷得很。小时候愁的是吃不饱肚子,总是盼着过年时能够吃点儿猪肉。还不是吃饱肚子,吃几块猪肉就满足了。特别是肥肉,吃着才香。那时候在他看来,蒸熟的热红薯夹几片肥猪肉,咬一口嘴上流油,那就是天下最好吃的美食了。在他的远大理想里,一个人如果能够一个月吃一回猪肉,那就是过上共产主义的幸福生活了。没想到几十年过去,现在是吃猪肉吃怕了,吃牛羊肉也吃怕了,吃海鲜也吃怕了,甚至喝酒也喝怕了,害怕血脂高血压高和患心脏病,使他的口味又颠倒过来,最喜欢吃的是粗粮和素食了。

他的饮食爱好就像从一个点出发,转了一大圈儿,又回到了这个点上。只是,这个点在人生的意味上,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点了。

现在他正在和面,挽着袖口,系着围裙,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。他很讲究形式,干什么就要像个干什么的样子。陌生人如果这时候看到他,再也想不到他是一个检察长,完完全全像一个家庭主男,甚至像一个有模有样的厨师。

今天的晚饭,他准备做甜面片吃。这是他的家乡饭。在他家乡的母语里,说甜面片其实并不放糖,甜也就是淡的意思。在他最初的记忆里,所有的饭食只有两种,那就是甜饭和咸饭。放盐的饭都叫咸饭,不放盐的饭都叫甜饭,和真正的放糖从来没有什么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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