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百八十四章 秘药

这一瞬间,南楚的军官都诧异了。

他们没有输,可也没有赢。

李纵云手上的一千七百名人渣,居然和南楚两个军的主力打成了僵持,他们发疯似地往上冲,根本不在意漫天而来的飞矢。

南楚强弩的力量是天下闻名的,他们没有强力的骑兵,所依赖就是精锐的步兵和强大的水师,而步兵最出名的便是强弩,只要中上那一箭,多半便会失去战斗力。

这两个军配备了三百多具的强弩,在他们想象当中,只有一波强弩过后,敌军就会失去战斗力了。

但是他们也知道,竟陵军是不会白痴到认为拿这种炮灰就可以攻破南楚的强大防线,他们肯定还留了后手,因此摆到第一线来的只有两百多具强弩和两千兵力。

两百多具弓弩发射的场景是极其壮观的,伴随那箭雨呼啸着划过天空,南楚军发出一声大吼。

强弩的命中率仍旧是维持着那个水准上,登时有几十人中箭,好几个人都是扑通一声,然后被后继的疯狂人群践踏而过,发出最后的掺呼。

但是有很多战士却是发疯了,他们平时都是为非作歼的恶棍,但在他们想要发泄自己的一切,把楚军的强大阵形当做那些可以任意欺凌的平头小百姓。

凌厉的破空声之后,楚军的强弩、箭手再次发起一波攻击,这一波攻击更为致命。足足造成了上百人地伤亡,但是在对面的人流之中,似乎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影。

灰色的人群只是加快了脚步,只要是有一丝清醒的人都会加快了脚步,许多中了箭的人渣,现在发挥出流氓本色。他们甚至连一声喊痛都不喊,只是用嘴把大拇指咬得紧紧得,发疯般地往前冲。

虽然在那瞬间造成灰色人流地大片空白,但下一刻又被填得满满,南楚的军官诧异得发现敌军已经狂奔到自己的队形之前:“结阵!死守!”

两支军队就撞击在一起,金铁相接之声接连不绝,粗重的喘息气,狰狞的面目。还有喷发的血浆,在瞬间都爆发出来。

南楚军的军官虽在诧异,但是他们很有自信,因为南楚军就是守御而出名的,他们虽然只是二流地州郡兵,但他们相信,即使是一万名流寇也攻不破他们的防线。

但是不多时,他们就欠缺了自信。

双方死伤累累,在最前线堆积的尸体已经叠了一层又一层,双方的战斗竟然分不出胜负。

他们没胜。但是任战军也没输。

虽然他们相信,这一场战斗的胜利终究是属于自己的,但是敌军还是留有余力。

“杀!”袁夕是第一个清醒过来的。

他带着自己的一千兵勇猛杀了过去。

……

如果以伤亡数字来评估任战军的第一次战斗,那只能用失败来形容。

他们伤亡了一千人,造成了对手约五百人的伤亡,但是他们控制了战场。

在竟陵军地第三支部队投入之后。南楚军主动退却,严格意味上,他们还没有战败。

但现在竟陵军中控制了战场,任战军残存的人渣们很有活力,他们多数人不是第一次杀人,不是第一次见血,他们在敌我的尸体之中劫掠着战利品,时不时给俘虏一个耳光。佩佩贡献然后夺走他们身上的盔甲。

二公子身上的盔甲很不合身,他在尸体上用大手扒下了又一件盔甲,小心地拿了起来,他那又粗又硬的鼻毛让俘虏觉得这个人是个疯子。至少这一军地人都是疯子。

二公子却是得意非凡,他以一种珍视的眼光看着这件盔甲,似乎便是这是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。

这一次冲锋,瘦子六因为中了一只箭,一个犹豫,被便身后的人渣踩成了泥土,而他却活了下来,仅仅是因为运气。

没有运气的人,不是死了,就是伤了,即使负伤了,他们也相信自己在战事结束之前不可能去过以前的威风日子。

他现在更关注自己需要的东西,在这一场战斗之后,他们才发现一件皮甲或是铁甲是多么珍贵的东西,哪怕是沾了死人地血,他也想在自已身上披上。

李纵云许给的金钱、荣誉甚至是女人,在他眼中毫无意味,只有披上了两层甲,才有更多活下去的机会。

两边的军队都以冷冷地眼光看着这一切,但是他们觉得任战军是超额完成了炮灰的使命。

李纵云在战斗中两次亲自冲杀,他也以冰冷而不带半点感情的目光看了这些人渣,然后拿过用洋葱薰过的手帕,大声地叫道:“士兵们,你们是最优秀的!”

江陵。

只有这批援兵赶到江陵的时候,邓肯才算是真正有了底。

送上来的三千新兵第一时间补充到他和王再起的队伍中去,伴随而来还有大量的守备器械和钱粮,让他的战力大为回复。

至于袁夕军一千,季退思兵两千,任战军一千则留于江陵外围游击,前两者因为战斗力太强不愿意消耗在守城战斗之中,而后者系人渣和俘虏的组合,完全信不足他们,放他们进城纯属浪费粮食。

大批的伤员也趁着通道被打开的短暂时间从水路后送,现在江陵城内尚有万人之军,有粮食,有守备器械,城外有游击之师,他相信守上十天不成问题。

毕竟这是守城,而非野战,对部队的素质要求不高,只要有老兵作为基干,新兵亦可胜任。

而且打开通道本身就代表了程展绝不会放弃江陵,后援会源源不断地开进江陵来。

更重要的是,只要胜利,就代表着邓肯为程展拿下了江陵无论论资历,论兵将,都只能算在第二位上。

意气风发的人当中,第一个就算王再起了。

虽然也曾几次负伤,可是王再起平生一次尝到执掌大权的滋味。

没错,是醒掌大权的滋味,不再是那种梦中才能执掌大权的机会。

虽然城中第一号人物是邓肯,而不是他,但是他真正感受到一个男人的腰杆是怎么硬起来的!

没有人敢对他多说一句坏话,他让手下的士兵去拼死打次冲击,手下的士兵就得连夜起来去战死,事后也没人有怨言。

虽然是困守的死城之中,可是比起和四处流窜,几乎象条野狗般的日子,执掌几千大军的滋味让他沉醉了许久。

虽然也同庄寒涛一起聚啸过几千流寇,但同样是几千人,这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吧。

至于享受,那便是天差地别了,虽然是孤城之中,想吃肉就吃肉,想喝酒就喝酒,想怎么干就怎么干,王再起往往是放荡一阵,然后起身出去冲杀一回。

据手下有些人说:“我也是竟陵军的老人,所以想劝将军一句,等守住了江陵,一定争取到个军主、杂号将军不可!”

据那些人,做了军主以后,那才是神仙的日子:“宁为军中一军主,不为竟陵一郡守!”

而邓肯那边可是放了消息过来:“王老弟,这一回如若守住了江陵,那你我便是立了奇勋,老兄我自可名正言顺的独当一面,老弟的待遇……”

这一切让王再起的期待到了一个极限,区区一个军主便有如此之乐,待日后自己复国成功,岂非随心所欲?

他甚至忘记了那一夜的屈辱,他只想到那美好的未来。

但是有些事情是逃避不开的。

他还是长长地惆怅了一声,把目光望到了手上的那包药。

那是一包药。

这包药对他来说,目前没有太大的价值。

但是他费尽苦心才求来。

他在犹豫着。

药色赤黑,颗颗都带苦苦的味道。

他下不了决心。

但是眼前的机遇促使他不得不下一个决心。

即使是怎么样的男人,想到那一夜,他都会有一种屈辱感。

他的眼睛变得比兔子还要红。

但是他冷静下来了。

他该不该把这包药送到花月婵那去?

这是个问题。

ps:九月份继续争取全勤,但是背日语焦头烂额中,暂时只能保证每天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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