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92章 完美的计划

现实和理想之间的距离到底有多远?

这取决于你到底想要什么。

对于余某人而言,他的人生理想,就是实现财务自由,然后找一个理想的伴侣,再过上悠闲自在的逍遥生活,至于事业、成就、名誉啥的,在他眼里都是过眼烟云,像拯救人类这样的伟大目标,他更是没想过。

因此,他的现实跟理想之间的距离确实是越来越近了,近得只有从贵阳到成都那么短的距离。

这一距离的缩短非常容易。

在贵阳玩了几天之后,《生存大挑战》的第二站拍摄又即将开始,于是他把圆圆送去了遵义。

又过了三天之后,他又带着圆圆同学奔向了新的目标:重庆。

现实跟理想之间确实是越来越近了。

当然,在这些天里,也发生了一些事情。

比如说杰伦同学兴奋地打电话告诉他,他的第一张专辑已经录制完了,听起来效果还不错,问他要不要赶回去听一听。

听个鬼!

又比如说,吴鹰也电告他,跟三水地方就健力宝的收购协议已经正式签了,理想的工作团队即将入驻健力宝,问他要不要去趟南粤,再跟李经纬谈谈。

去个鬼!

天塌了下来余某人都不会去管。

于是他又载着圆圆同学直奔重庆,跟同样在重庆考察拍摄地点的孙周等人见了一面,又开始了走马观花之旅。

说实在的,这个年代的山城还没太多可看的点,后世那些有名的网红景点,在这个年代,基本都还不存在,于是乎,他在重庆也就呆了两天,就载着圆圆同学直奔成都。

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地。

他不得不承认,赵雷之所以选择写《成都》,而不是别的城市,并且还能大火,确实是有理由的,那就是这里城市里确实有着很多让人爱到骨子里的元素。

美食、美景、美女,这里都有,而城市的每个角落,都将其悠闲、乐观、宁静、繁华而又洒脱的特质渲染的淋漓尽致。

这确实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。

那就不走。

在接下来的两天多时间里,他带着圆圆同学几乎走遍了成都的大街小巷。

早上,凑到当地人聚集的茶楼里,喝上一杯热茶,吃着一些特色点心,听当地人吹吹水。

白天的时候,去看看宽窄巷子、春熙路等特色街巷,然后还抽空去看了一下有名杜甫草堂和都江堰……

一到晚上,他就带着圆圆同学到了玉林路,找了家酒馆坐了下来,一直坐到酒馆打烊。

至于吃的,那就不必说了,几乎是走到哪里吃到哪里,吃得圆圆同学都忍不住说:“幸亏我接下来还得参加挑战,会很耗体力,要不我得专门去减肥了。”

是的,就算成都的悠闲再让他们舍不得离开,可他们也还是得走,因为一到周末,圆圆同学又得雷打不动地参加挑战。

好在余某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。

也好在挑战的地点已经到了川省的泸定,来挑战大渡河跟飞夺泸定桥,那里离成都也就两百公里左右的距离,这才让余某人不至于慌忙赶路。

“拍完这期后,咱们再去哪?还回成都吗?”

在驶离成都的那一刻,圆圆同学忍不住问道。

能看得出来,她对成都也确实是喜欢,也相当留恋。

“回是肯定要回的,不过到时得单独把你留在成都了,因为我得赶回江陵去处理些事情。”

余某人神秘兮兮地回道。

是的,他准备走了,准备把圆圆同学单独留在成都,因为只有来上这么一出,才能符合歌曲中的意境:成都,带不走的只有你。

至于把圆圆同学留下的理由,也是极其充分的,那就是飞夺泸定桥的下一站,就是整个挑战中难度最大的一站,过大雪山,同样也是在川省境内,离成都并不远,这样一来,完全可以用少折腾的借口,把圆圆同学留在成都休息一周。

完美!

确实完美。

在拍完飞夺泸定桥之后,他又把圆圆同学拉回了成都,又陪她在大街小巷里逛上了一遍,才在她的依依不舍中挥手告别。

“一路小心,还有,别忘了,你已经欠我两首歌了。”

车临开动前,眼带泪花的圆圆同学还没忘记提醒他。

“放心,少不了你的。”

余某人脸带笑意,踩下了油门。

欠圆圆同学的歌,自然是少不了的,因为他现在回江陵,真实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,那就是把《成都》这首歌“写”出来,并完成录制。

再然后……

是一个完美的大计划!

一个让圆圆同学对他死心塌地,跟他一辈子的大计划,至于具体的内容,暂时保密。

就这样,一路长途跋涉的他又回到了江陵,跟期盼他回归已久的杰伦同学等一干音乐人再次汇集到了一起。

“有句成语叫啥来着?乐不思蜀对吧?你这算不算是乐不思蜀了?”

这是杰伦同学再见到他后的第一句话。

“拜托,多学点文化好不好?你这成语用反了。”

余某人毫不客气地纠正道,然后他手一伸:“拿纸笔来。”

这就是他回来的原因。

对他而言,把《成都》这首歌写出来很简单,但要想把它完美地给录制出来,还离不了江建民等人的协助,至于学会弹唱啥的,就更是得好好练练了。

于是乎,当着杰伦同学、江建民等一众大师的面,他拿着笔在纸上刷刷刷地写了起来。

很快,杰伦同学等一干人傻眼了。

余某人笑着问道:“怎么样,我是不是很牛?”

“是不是写给我的?把它当第二张专辑的主打歌怎么样?”

杰伦同学用这样一句来回应了他。

连余某人差点都忘了,在他这次离开江陵之前,他已经写过一首《为你写诗》给这贪得无厌又喜新厌旧的混蛋,来当他第二张专辑的主打歌。

不过这也说明了《成都》这首歌的品质。

“这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好的情歌!”

紧握着曲谱的江建民激动地说道。

这一句,足以说明一切。

是的,这确实是天底下最好的情歌,余某人也认可这一点,于是他又笑着对杰伦同学说:“想都别想,这首歌是我自己唱的,这很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亲自唱的一首情歌。”

他用这样一句,彻底断了杰伦同学的念想。

这辈子唯一亲自唱的一首情歌?

江建民等人若有所思。

上一章目录+书架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