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 凌云从文风,路有认爹子

师尊失踪了,法河感觉很惆怅。

他倒不是怕师尊有危险,以师尊的实力,天下大可去得。

他只是担心师尊一失踪就是几年。

这种事情师尊干得出来,师尊可经常把南认做北,把北认做南,只能间歇性识别方向。

可以说,如果无人给师尊引路,师尊就是全凭运气到达目的地。

金山寺主持不认路。

这若是说出去,恐怕世人都不会相信。

但偏偏事实就是如此。

“得去找师尊,上次师尊外出,整整五年才找到回寺的路,还是别人可怜他,带回来的。”

法河心中有了决定。

五年,整整五年。

他一要兢兢业业的照顾全寺上下。

二要提心吊胆的看守雷峰塔。

三要坑蒙拐骗的应对慕名上而来的人,等等等等。

论打架,他擅长。

可要是论管理金山寺,还不如去打两场架。

“可是,师尊会去哪呢?”

法河沉思许久,如果他是师尊,那么就会去找聻。

“从林阳郡开始找起,顺道告诉李玄逸,暂时不要来王都。”

法河从林阳郡回来的那日虽然有些匆忙,但也和李玄逸交谈了些许。

李玄逸当时告诉法河,他想来王都请教金山主持有关“过客”的事情。

可李玄逸又认为金山寺为国之重寺,想必主持也是日理万机,没有时间。

所以就请求法河,如果金山主持哪天得空,还望寄封书信到林阳郡的斩妖司,到时他好去王都。

这样大家都不用浪费时间。

可如今金山主持不见了,法河也就没有书信的必要了。

而法河也说走就走,他可不想再管理这金山寺五年。

……

有道是:

城上湖光暖欲波,美人唱我踏春歌。

还有道是:

乱花渐欲迷人眼,浅草才能没马蹄。

阳春三月,正是这样的时节。

只要顺着河流而行,苏堤桃红柳绿之景随处可见。

有时也看到行人骑着俊马牵着美人踏春,时不时娇笑连连。

有时也能看到杨柳依依的树下有人吟诗作对,飞舞的蜻蜓肆意交尾。

自林阳郡沿着洛河水向正东而行,沿途经过千里就到了凌云郡。

这一路上可谓是水波潋滟,山花岸放。

而洛河水……或者说在洛河的支流凌云江。

此时的凌云江正有船只队伍驶来,引起许多凌云郡人的注意。

不仅有惊讶于船只队伍的数量和规模。

还有船只队伍前头的身影。

船只队伍前头的甲板,有一位长发飘飘的青年,他盘腿而坐,眸光璨璨,丰神俊朗,频频引得江边的女子盼目。看着他,总会让人觉得男子长成这般模样,那也就是到了头。

而在他身旁,也有两道“美景”。

有一个赤裸着双足的黄衣少女,青春活泼,马尾高扬。其身段虽然尚未完全长成,却也是窈窕细腰,双腿修长。

再观之俊逸男子周围另外一位女子,许多诗人雅客下意识就作出了诗赋感叹。

高诵着自古文人爱青山,将军不喜踏平川。

很快,感叹就由悲愤所取代。

只因两位女子目不观两岸,只盯着那俊逸男子。

呸,晦气。

而三人,自然也就是李玄逸、卫轻雪和昭小白。

哦,还有一个趴在船边呕吐不止小胖子。

“终于是到了。”

叶旭捂着肚子,脸色苍白,这种前肚贴后背的感觉真不舒服。

他晕船!

叶旭不由羡慕的看了一眼其他人,还有地上一只瞥着爪子休息的大胖鸡。

哎,连只鸡都不如。

“下一次再也不走水路,宁愿多耽搁点时间。”叶旭愤愤不已。

叶家,成为商贾之家中的土豪,靠的可不是单单的钱庄而已。

这一票的船队,便是叶家的商队。

而李玄逸便是他请的保镖,用来应对商队遇到的某些小概率意外,又或者遭遇水匪。

事实证明叶旭想的也没错,还真撞上了小概率意外。

比如在来凌云郡的晚上,水中就有大蛇突起,想要把商队的吞掉。

还好被李玄逸一剑劈了,不然此次商行丢的可不是商物,还有人命。

船队一靠岸,叶旭抱着鸡大胖就迫不及待的跳下了船只。

至于叶旭为什么抱着鸡大胖,因为他感觉大胖比李玄逸好用。

而且大胖很容易满足,只需要稍稍的找些母鸡,大胖就乐意跟着你。

走在凌云郡城的街道上,李玄逸也是感觉十分的清奇。

凌云郡他不是没来过,不过是在夜晚,可见不到白天之景。

在这仅仅只是从渡口一目看去,就瞧见各种儒生打扮的人。还有扑面而来一种文墨书香气。

跨过渡口,很人流熙攘,颇为热闹。

趁着人流走,也有不少小贩在摆摊叫卖,人声鼎沸。

但小摊吃食却是比较少,小摊多位摆放着文墨书椅,花雕美玉。

而李玄逸一行人可以说十分惹眼,甚至有不少人在窃窃私语。

有小男孩看见李玄逸眼中一亮,扯着他母亲的袖子:“娘亲,我以后能长的像那位哥哥一样吗?”

她母亲只是微微摇头,摸着他的小辫子。

“傻孩子,你怎么可能长得像那位哥哥,你以后当然是像你爹。”

“哇。”小男孩听到这话,竟然哇的一下哭出了声。

他母亲见状也是不忍,开口安慰。

“孩子,男人嘛,老一点、丑一点没关系,主要是要有才华。”

“不嘛,我就要长的像那位哥哥!娘亲,你让他当我爹爹行吗?”

小男孩哭的更厉害了。

可他母亲却是没有再安慰他,反而眼中多了些蠢蠢欲动。

“孩子,要不,你去问问?”

小男孩眼前一亮,对啊,我怎么不去问问。

这样我就长得像他了呀!

可一转眼,小男孩就看见两个漂亮姐姐慌了似的推着那位哥哥消失在人流中。

“哇!爹爹跟人跑了,爹爹跟人跑了!”小男孩尽管大嚎大叫。

……

“玄逸哥哥,路上太吵了,我们去找家客栈吧!”

昭小白死死抱住李玄逸的手,像只护食的老母鸡,眼神警惕的望着四周,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。

刚刚在人群中就有不法分子,企图偷食。

“嗯嗯,李公子,我觉得小白妹妹说的不错。要不我们早些去休息吧。”

见状,卫轻雪也死死抱住李玄逸的手臂。

“有那么吵吗?”

李玄逸没有什么感觉,他已经习惯闹市中的声音,只要不去听,就是一锅粥。

“嗯嗯,玄逸哥哥,很吵的。”昭小白说着,瞪了一眼卫轻雪,你学的倒是快。

卫轻雪回瞪了一眼昭小白,但嘴上却是附和。

“雪儿也觉得很吵,不自在。”

“既然如此,那就找家书店吧,刚好想买点书,平常活动一下脑子。”

李玄逸沉吟,既然都闲外面吵,那就找个地方静坐。

他听说凌云郡可是有很多书店,书店应该不会吵闹。

但……

“雪儿,请你松开手。”李玄逸很认真的看着卫轻雪。

卫轻雪愣了三秒,李玄逸的表情太过认真。

为什么只要我松开手?

难道……李公子他在有意识的和我保持距离?

这么想着,她竟然觉得有点委屈。

凭什么昭小白抱得我抱不得。

她抬头一看,只见昭小白扬着小虎牙,对着她微笑,眼角都是挑衅的快意。

“李公子,是雪儿失礼了,惹你嫌弃。”卫轻雪觉得有些挫败。

“嫌弃倒不是,只是这样,你容易出汗。”

“嗯?”

卫轻雪愣了一会儿,眼睛眨呀眨,低头看了一眼,对着昭小白笑了。

(本章完)

ps:七夕快乐,祝大家个个都是李玄逸,跟我一样都是大帅比(有女朋友的除外)。

还有之前不是一百零三章,然后直接变一百零五章了嘛。

中间少了个一百零四章。

我有存一稿的习惯,上传没注意传到后面那一章去了,已经改回来了,为了补偿今天就来个短小无力的三更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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