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鞑靼寇边

天气越来越热了,夏天快到了。

清晨的薄雾很快就会被太阳刺破,只在凌晨时的黑暗里还有些缠绕的意思。

大同厚重的城墙上,两个瞭望的士兵正在打着瞌睡,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,避免进入真正的睡眠。

远处,黑暗中有些更黑的东西,正在静悄悄的移动着,速度很快,但动静很小。

直到大同城外的第一声惨叫响起,大同城外的村镇顿时陷入一片火海,无数骑兵在奔驰,村民在逃散,离城近的拼命的往城门这边跑过来。

两个士兵瞬间瞪大了眼睛,一个疾步冲向旁边的钟鼓楼,另一个则冲着临近的岗哨拼命挥舞胳膊高喊:“敌袭,敌袭,快通知将军,鞑靼人来了!”

沉闷的钟声响彻大同,兵戈如雪,盾甲如林!

鸟啼青山自然醒,蝉鸣绿树伸懒腰。

无债一身轻的萧风休息了一天,睡个好觉后,带着巧巧在院子里搞基建。

动静不小,隔壁顺天府王推官的女儿还踩板凳扒着墙头看了看,见院子里新奇的东西,跟巧巧探讨了一番。

王小姐比巧巧大两岁,正是女孩转少女的阶段,理应矜持。

但王推官工作繁忙,在家时候少,妻子疼爱,管教不严。何况推官官不大,也没养出那么大的小姐脾气。

“巧巧,那个竖着的杆子是什么?”

“老爷说这叫单杠!”巧巧扶着单杠,骄傲的说。

铁匠铺打这东西的时候,很是费了点口舌,还到兵部衙门备了个案,确定不是管制型武器,才给打的。

但手艺还不错,好好保养,绝对能用到孙子辈。锻炼攀爬、跳跃、平衡,单杠是绝对的神器。

虽然爬树也能起到类似的锻炼效果,不过萧风想像巧巧一个小姑娘,跟着自己爬树,总觉得不合适。

沙袋吊在了旁边的树杈上,是巧娘缝制的,用的世面上买的最结实的粗布,三层布里一层棉,再装上铁砂。

棉花是必须要放的,太硬的沙袋虽然可以锻炼拳脚的刚性,但锻炼的时间一长,对骨骼其实伤害性很大。

萧风知道古代练武手法中有很多是伐生之术,训练手段其实不如现代搏击学先进。

不过内功这件事,现代基本失传了,科学角度也解释不了,他决定有机会一定要学。

巧娘上街买菜回来,带回了街上的传闻。

“老爷,他们说大同打起来了,鞑靼人围着大同,打的很凶,城里粮食都涨价了!”

萧风愣了一下,随即淡淡一笑:“知道了。”

西苑,谨身精舍外议事大堂。

嘉靖今天极其罕见的走出了谨身精舍,坐在大堂上,听着臣子们的争论。

内阁首辅严嵩沉稳的一言不发,以他的身份,不需要第一个站出来,这事自然有直接责任人。

兵部尚书丁汝夔知道自己是逃不掉的,昨夜接到紧急军情时,也做好了准备。

“臣以为,俺答狼子野心,不可轻视。当调集周围卫所之兵,辅以禁军为援兵。以大同城为依托,一面坚守,一面伺机出战。”

嘉靖不置可否,这是他的一贯风格,你们先吵吵着,到最后哥再总结。最好是都不用哥总结,你们自己就吵吵出结论来了。

至于结论是对是错,能在这里有资格吵吵两句的,都是当世人精,再错能错到哪里去?

只要我看不出明显的错来,就不会表达意见。这样一来,将来错是你们的错,对是我的圣明。

果然出来吵吵的人马上就出现了。

户部尚书潘璜表示反对:“大同守军骑兵不多,适合坚守。若是调集周围兵马前去支援,不说别的,粮草就难以为继。”

潘璜倒并非是反战派,此人历任各部侍郎、尚书,经验丰富老道,因此更多是就事论事。

丁汝夔很不满,兵部管打仗,户部管钱粮,天经地义,你现在拖老子后腿,还理直气壮!

“万岁,臣以为潘尚书此言差矣!鞑靼人屡次寇边,予取予求,视我军如无物。没年都劫掠财务、百姓无数。

我大明子民,沦为蛮夷之奴仆,让人泣血痛恨。若我军不抓住时机,痛击一次,只怕这种情况会无休无止!”

丁汝夔如此激烈是有原因的,他连写了《备边十要》及《退虏长策》,上奏折想跟嘉靖商量商量怎么和鞑靼人打仗的事,但嘉靖却毫无反应。

后来他才得知,这些心血,都让严嵩扔进废纸篓去了。可他还不敢告状!

这些年,大家已经达成了共识,在嘉靖面前告严嵩的状,那就是找死,所以丁汝夔只能忍了。

可鞑靼人这么一次次的打下去,自己这个兵部尚书早晚成为最大的背锅侠,因此他只能奋力一搏,希望一胜遮百败。

丁汝夔的政治嗅觉还是很灵敏的,虽然他不知道,在本来的历史上,自己明年就会成为严嵩的背锅侠,给拉到西市咔嚓了,但他现在就感受到了危险。

嘉靖微闭着眼睛,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。严嵩也是不动如松,君臣俩就像在比赛木头人一样。

赵文华出来了,作为严嵩的嫡系,他很会替严嵩把握节奏。虽然打仗和工部看似不相关,但由于打造攻守武器需要工部的参与,因此他发表意见也很正常。

“丁大人所言有些偏颇。我大明天朝上国,自有屈人之兵的气势。坚守不出,让敌人无计可施,也是上策。

下官在工部,颇知如今朝中银钱匮乏。这且不说,工部在各地修建,骡马所用粮草,也常常匮乏。

若调集大军,人吃暂且不说,调集大军草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。难道马靠一路放牧吃草去打仗吗?”

丁汝夔大怒,但知道赵文华的表态其实是代表了严嵩,不好大骂。另一方面,赵文华所说,也并非全是强词夺理。

骑兵最重要的其实不是人吃的粮食,而是马吃的粮草。千万别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。

普通的马可能吃草就能活下来,但要想让马干活,就必须加料。战场冲杀的战马,更是需要最好的料。而最好的马料,就是高粱。

高粱不是主粮,在各地都是为了酿酒和喂马配比着种的,种的最多的地方也就是山东。

若是平时,尚可慢慢收购,慢慢转运。但此时兵临城下,兵马调动何其快捷,哪有时间等着你收购运输?

说句不好听的,就是现在马上有人跑到山东去收高粱,山东离大同路途遥远,也是万万来不及的。

因此丁汝夔语塞,此时一个众人都很陌生的人站了出来,人高马大,声如洪钟。

“凡是当尽力而为,争吵何用?鞑靼人一人双马,来去如风,哪次也不会给我们太多的准备时间。

难道我们因此就永远闭门不出,任由他们在城外烧杀抢掠吗?城墙之外,难道就不是我大明的江山子民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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