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六章 杀敌!

离开阴魂谷后,林飞经过十多天的苦练感悟步法,速度已是达到了一步跨出100米的距离,瞬间移动时,只在原地留下一个残影。

不过,在达到这个速度后,林飞感觉到,自己的步法,似乎暂时又陷入了一个瓶颈的状态,林飞也知道,修炼最讲究自然而然,最忌贪功冒进,所以,也就暂时停下了修炼的状态。

“这是哪啊”

从修炼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后,林飞环顾四周,根本不知自己现在身在何处。十多天的奔跑,林飞估计自己现在距离阴魂谷很远很远了。

除了知道自己前进的大体方向是帝都之外,林飞现在是一点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,到底离那帝都还有多远的距离。

正一头雾水,林飞的耳朵动了动,朝身后望去,那边有些动静传来。

静静地站在原地等待片刻,一列堪称豪华的车队远远地印入林飞眼帘。

往路旁闪了闪,林飞注视着过来的车队。

这车队一共有十多辆马车,每一辆马车旁还有许多身配刀剑的武者贴身守护,那些武者,个个矫健不凡,都是骑着一匹匹高头大马,正朝这边呼啸而来,车轮辘辘,马蹄踏踏,尘土飞扬,十分气派。

站在路边的林飞显然引起了那些武者的注意,他能感觉到好些道目光警惕地朝自己望来,但林飞神色从容,并未有任何反应,只是静静地站着。

林飞自己修习了从阿紫那儿得到的天机换息法,大多时候,都是把自己的真实元气修为,隐藏起来,这也是林飞再世为人,懂得做人还是低调一点保险的道理。

这些武者看样子都没能窥探得出林飞的深浅,只是目光在他身上转了转,便不再警惕。

迎面而来的第一匹马上,一个中年人冲林飞大吼:“小乞儿快闪开,别挡着道!”

林飞眉头一皱,也不想多事,又往后退了几步。免得吃到灰尘。

林飞本想拦下他们问问此处是哪里。但一见那些武者警惕的模样,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,万一闹出什么误会就不好了。

十几辆马车,从面前呼啸而过,林飞看的仔细,其中有几辆马车,车轱辘压在地上留下的痕迹比较深,应该是栽了些什么贵重的物品。

中间的一辆马车从身旁驰过时,还带了一股淡淡的香气,那车窗中,有两双明亮的眸子,与林飞在半空中相触了一下,隐约可见,是两个样貌可人的少女,躲在车窗帘后面,正偷偷打量着林飞。

这一辆马车内,装的分明是女眷。

“嘻嘻,姐姐,看,路边那个乞丐,多可怜啊”

马车内的女子轻语道,不过,林飞现在的神识力是何等强大,那女子虽然是压低声音的,林飞却是感知得清清楚楚。

乞丐?这儿哪里有乞丐啊。

不对,这里除了自己,路边好像再没有其他的人!

林飞不禁低头瞅了瞅,吓了一跳,自己这一身衣衫破烂不堪,上面满是灰尘污渍,寒酸至极,也难怪那女子误以为自己是乞丐。

这十多天来,林飞一直醉心于修炼天地巽风诀中,根本就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形象,昼夜赶路,风尘仆仆,所以,一身衣衫搞成了这样。

不过,林飞对这些细节,并不是太过理会,旋即一笑置之。

待到车队走过后,林飞才走上大道,顺着他们前进的方向看去。

他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,但这车队既然是往帝都的方向而去,证明,这前面,肯定是要去有人烟的地方,自己不妨跟着。

那马车队前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,以林飞现在天地巽风诀的造诣,要跟上这队车队,简直是饭后散步一样简单,毫不费劲。

前进了一个多时辰后,天色逐渐向晚,前方出现了一个市镇,林飞也是跟在车队后面进入。

进了镇子,林飞便是不再跟着车队后面,毕竟,林飞当时只是想找一个有人烟的地方,歇一歇脚的。

于是,林飞随意在这镇子走动起来,左逛右逛,看看风土,感受下人情,然后,准备找个酒楼客栈饱餐一顿,歇息一翻。

这市镇极为繁华,人群熙来攘往,买卖繁多,有金,银,彩,帛,各种世俗中的奇珍异宝等等。大街及诸坊巷,大小铺席,连门俱是,无空虚之屋。

镇外有河,时值华灯初上,隐见烟波画船,才子对诗,佳人划舟。淡淡的脂粉香味,顺河飘了过来,令人魂消意软。

“这市镇真是纸醉金迷,看起来,镇上土著生活富足,比起长平镇,毫不逊声啊。”

林飞暗暗道,不过他立志武道,对这等人间繁华,也就是略加好奇,感叹一翻,便是如过眼云烟,不再放在心上。

就在这时

“哒哒哒哒哒哒”

“闪开,不怕死的给老子闪开,你奶奶的,是不是耳聋了,赶挡老子的道。”

啪啪啪

后面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响,林飞忍不住回头一看,不由得心中一动。

只见一行十几骑正是威风凛凛地从大街的一头飞驰过来,其中一个骑手,扬起马鞭,一鞭将路旁一个闪避不及的老者,抽打得凌空飞起,跌出道旁,生死不知。

血狼团的人!

林飞和血狼团的人多次打交道,一眼就瞅见,那十几个骑手,衣衫一角上,都是饰着一个血红的狼头,顿是便是认出了这些人的身份。

于是,林飞马上不着痕迹,身形悄悄一闪,已是没入街旁看热闹的人群之中。

那血狼团一行十几骑,在满是人群的大街上,毫不顾忌,放马疾奔而过,行人纷纷躲避,那些一时避之不及,都是被这些血狼团的人,马鞭加身,皮开肉裂。

众人看这一行人的气势,都是敢怒不敢言。

林飞自家知自家事,这些血狼团,出现在这个镇子,看来,多半是与追踪自己有关。

待那血狼团一行十几人过去之后,林飞才是随着街旁,前进,很快,就看见了一座酒店在眼前。

林飞抬步便入。

在这时,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传入林飞的耳朵中。

“噫,姐,看,那个不是今天路上咱们看见的乞丐吗,看来,他是来这里乞食了,真可怜啊,看他衣衫破旧,面容焦黑,想来,是很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。”

正是今天林飞在大路上遇见那一队马车中,其中一辆马车上将林飞误认为乞丐的那个女子声音。

哦?

林飞抬头,放眼放去。

只见酒店靠窗的雅座中,两道窈窕娟秀的倩影,一个穿红衫,一个穿白衫,是两个妙龄少女。

红衫少女约莫十六,七岁,鹅蛋脸,梨涡绽现,眉毛弯弯,双目犹如一泓秋水,且蕴含着天真无邪和灵动调皮的表情。

她肤光胜雪,容貌秀丽之极,服饰打扮也并不怎么华贵,只有项颈中挂了一串明珠,发出淡淡光晕,衬得她粉妆玉琢一般。

当真就是明珠生韵,美玉莹光,眉宇之间,有几分书卷的清气,几分英姿飒爽。

而白衣少女背对着林飞,令林飞看不到她的面貌。

然而,仅仅只是一个背影,便让人感觉到出尘脱俗之姿,宛如仙女临尘,她身材高挑,玲珑窈窕,青丝如瀑,披向背心,用一根银色丝带随随便便的束着。

在酒楼的窗口中,她身旁似乎有烟霞笼罩,气质优雅至极!

“两个好美的大美女啊。”

一瞬间,林飞也是觉得口干舌燥。

同时,林飞突然发现这层楼上,每一桌的食客都将目光死死的盯着两名少女,全然忘记了手上的动作。

哈哈,看来,这两个大美人的魅力,还真是厉害啊。

不过,同时,林飞心中也是十分无奈,无缘无故,被两个大美女,口口声声称为乞丐,无论哪个男人,都是高兴不起来的。

何况,林飞现在的身家,足足有过千万块的元晶石,就是将十座这样的酒店买下来,都还有绰绰有余,用得着来这里乞食吗?

不过,再怎么说,人家这两个女孩,也是一片好心,所以,林飞除了苦笑,只能哑巴吃黄连。

好吧,惹不起你们这两个大美女,我还躲不起吗,我去另外一间酒店吃。

“小乞儿,等等,吃点东西吧。”

那个红衫少女,竟然是端着一只盘子,追了出来,那只盘子上,盛着一只香喷喷金黄色的烧鸡。

“我真的那么像乞丐吗?我不是来乞食的。”

林飞再也忍不住,问道。

那红衫少女一愣,接着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铜镜来,递到林飞面前,道:“你且看看自己的样子,哪点不象小乞儿了。”

说着把眼一撇。

林飞接过铜镜,不由倒吸一口气。

这这是自己现在的模样?

头发凌乱如鸡窝,好几缕长发粘在一起,搭在肩头上,面上一片污垢,看不清容貌如何,再配合那一身邋遢的衣衫,可不就活脱脱是个小乞儿!

“咳咳,倒是有点像的”

林飞从铜镜中看到自己现在的形象,也是无言。

那红衫少女笑着收回了铜镜,吐气如兰地问道:“小乞儿你从哪里来?今天白天怎么一个人走在荒郊野外?现在,你是不是饿了呢?想不想吃这只烧鸡啊?”

唧唧喳喳,竟是问了一连串的问题,那语气中,充满着好奇,就像一个好奇宝宝。

林飞没好气道:“一路乞讨至此,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。”

“真可怜。”

那红衫少女哀叹一声,有心想帮林飞拍拍身上的灰尘,却又不想污了自己的手,只能皱着眉头。

“给,你就站在这门口,把这只烧鸡吃了吧。”

林飞不由得皱着眉头,让我站在这门口,吃这只烧鸡?

还真的把我当乞丐了。

“韵儿,别这样,要尊重人家。”

那个白衣少女,见红衫少女在门口处花了这么多时间,也是来到了门口看个究竟。

“韵儿,虽然人家是一个乞丐,但是你这样对待人家,会伤了乞丐的心的,你还没看出来吗,这是一个很有自尊心的乞丐,他不喜欢人家把他当成乞丐对待的。”

白衣少女忽然伸嘴到那红衫少女的耳垂边,悄悄说道。

“啊,是的,这个小乞儿,果然是不喜欢别人叫他乞丐的。看来,我是伤了他的心了,那怎么办啊?翠姐姐。”

“这样吧,别让他站在门口吃了,让他进酒店里面,和我们一桌吃吧。”

白衣少女犹豫了一下,说道。

“好吧,那就这样吧。”

红衫少女完全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,马上便是点头答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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