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 又是老同学?

“叮铃铃!”

“叮铃铃!”

“叮铃铃!”

在姐姐家吃完饱饭,骑着二八大杠回家的康思杰,正驰骋在马克思主义大道上,偶尔兴趣大发,还表演了几秒脱手开车的本事。

可惜,在两边静静路灯发出的黄光笼罩下,显现出来的冰天雪地的路上,周边寥寥几个行人,都是匆匆一闪、不做停留,没有空闲去发现身边的美,是以无人欣赏这特立独行的做派。

无人赏识而感觉遗憾的康思杰,只好靠打铃,借着打铃发出的清脆铃声,才能维持继续在道路上行驶下去的动力,就这个样子。

穿过了前门的门洞,二八大杠离开了城南的地界,进入了内城。

到了内城,大街上的自行车、小汽车和行人,都多了不少。

沿着道路边缘,康思杰骑着凤凰,风驰电掣,一路超越。

“哎哟!”一声娇呼。

侧前方位,一辆飞鸽牌自行车,突然偏离了原始方位,好端端地跳出了之前路线,导致后轮蹭碰到了我方凤凰单车的前车轮。

经过一番你来我往的短暂较量之后,可惜,不自量力的鸽子选手,毫无悬念地坠落倒下了。

糟了!

这肯定是,遇到碰瓷的了!

暗道坏事的康思杰,发誓自己刚才绝对是遵守交通法规,正常行驶的守法骑手,是鸽子自行车上的女驾驶员,没打响转向铃,突然变道,才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。

当下的道路上方,可没有高档摄像头的存在,录取真实状况,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,如此,自保的证据不足,怎办?

左脚踩地、有些忐忑的康思杰,赶紧停了车,和行人道上的热心群众,将女子搀扶起来。

“同志,你没事吧?”康思杰关切地询问。

真心希望,人没事。

“没事...”冉秋叶低头,借着上方照射下来的黄光,看到自己刚才支撑的手掌,在柔白大拇指下的一侧,已被雪水浸润的水泥地,蹭破了一连串的血丝。

“真没事儿?破了一层皮...要不,我带你去药店,抹点红药水?”顺着女子的视线,康思杰看到了她受了点伤的手掌,原本好看的纤纤细手,被有块狰狞的伤口给破坏掉了,内心过意不去之下,便好心建议。

“姑娘,跟小伙子去抹点药水好!”帮忙的路人也开口了。

“不用去药店了,家里有红药水,我回去,自己抹上就行了...多谢各位了。”善解人意的冉秋叶,微笑地抬起头来,看了周边的人一眼,便打算扶起自行车,准备走人。

看来,是位很好说话的好同志。

心里松了一口大气的康思杰,十分殷勤地帮忙扶起倒下的自行车,然后像是怕女子反悔似的,假意地说道:“同志,你手掌破了,怕是骑车不稳当,我还是带你去药店吧,清洗一下伤口,再抹点红药水,最后绑块纱布,才不容易感染...”

自顾自说的康思杰,在说着一大堆好话,想要赚取周边群众心里的好人形象。

反正这名受伤的女同志,想来也会抱着不给人添麻烦的善良,最后“残忍”地拒绝自己的小提议。

如此,这种光说不练的好事,何乐而不为?

“不用...好呀,你带我去吧!”原本急着回家去的冉秋叶,打算再次拒绝,见男子在勤快扶起倒下的单车,便无事地察看了一下男子,看了一眼又一眼,突然露齿一笑,把开口拒绝的话语吞入了肚子,重新组织了一下词语。

都怪天上的光线太过昏暗,才使人没有一下子认出人来。

“嗯???”听了开头,内心正高兴小事故已解决了的康思杰,听完整句后,藏着的窃喜小脸色,立马垮台,换成了一副苦瓜脸。

“好,那去...”自觉多嘴的康思杰,无奈挠挠头,瞄了眼说话不算数的小女子,再四下张望,想找那闪烁着霓虹灯光的药店招牌。

见事情有了结果,周边的人都各自散去。

“我知道附近有个药店。”笑意盈盈的冉秋叶,牵了自己座驾,推着就往前行走。

“怎么不走啊?”还没走两步就回头,见男子还在“磨磨蹭蹭”地蹬开单车的停车脚架,冉秋叶欣喜的脸蛋上,像是时间不等人般催促:“康思杰,你还不快跟上?”

“好...”老实人康思杰,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。

还想着早早回家去,躺在床上,好好睡觉,消化肚里的美食呢。

咦?不对?!

一头雾水的康思杰,赶紧撒开了大步,追上前去,十分疑惑地问道:“呃...女同志,你...你认识我?”

“好嘛!康思杰,才几年时间,连老同学都不记得了?”心里微凉的冉秋叶,边瞅边扫,嗔怪不已。

又是老同学?!

前身,到底有多少个老同学?

内心异常纠结的康思杰,使劲地盯着女同志...油光发亮的大辫子,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。

不是条条粗又长的辫子,都是自己认识的小芳啊!

还有,小芳是谁?

康思杰扮成一副无助的模样,先是带有歉意地挠了挠头,接着谨慎开口:“俗话说,女大十八变,越变越漂亮...”

瞧见观察中的女子果然开心不少,暗道有戏的康思杰,继续说道:“一时没能把长得好看多了的老同学认出来,也是情有可原的嘛!老同学,你说,是吧?”

“啧啧,康思杰,你也会变着法子夸人了?”心里高兴的冉秋叶,嘴巴却不饶人:“我可不吃这一套!再说,当年的我,可是丑小鸭一个,漂亮的白天鹅,是另有其人...”

得,另有其人,就是还有其他老同学的存在。

几百万人的大城市,应该不会再那么容易遇见,已经毫无印象的老同学了吧。

或是想起了什么,眼神有些奇怪的冉秋叶,岔开了话题:“听说你高中毕业之后,没去上大学,而是进了工厂,参加工作去了?”

“嗯...工作了。”个中记忆有些稀少的康思杰,轻轻点头,模棱两可地回应,怕给问得太多,看出破绽,反问道:“你呢,现在在哪里工作?”

“我...当年初中升高中,没考上,先在家里呆了一阵子,然后就到红星小学上班去了。”冉秋叶坦白道。

因时下的教育资源有限,中学学校里的初中升高中,都是经过严格考试后,筛选择优录取的。理论上,高中班每年只录取两个班,每个班正常录取的学生有40人,补录特长生3、4人,还有,一两个靠权势安排进来的特殊生。

“哦...你是在红星小学教课啊?我们大院里的三大爷阎埠贵,也是红星小学的老师,他好像是教语文的。”康思杰笑道。

“是阎老师吧!”冉秋叶的语气活泼不少,笑道:“原来他跟你住同一个大院啊!”

“嗯...药店到了,我们进去吧。”康思杰抬头看到了前方,墙壁伸出来的“济世药店”的长方形招牌,在泛着红光的霓虹灯衬托下,显而易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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