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6章黄金大案

东方奚回到家里,秦月娥早早就候在破败的门前,见到两人牵着马车回来,连话都没问,什么都明白了。

等到小两口单独在一起的时候,东方奚把事情原委给说了。

秦月娥听了,竟然不恼火,只是安静的坐在一边听着,白皙的面颊上竟然连一丝委屈都没有流露出来。

“你怎么不生气啊?你居然不怪我,现在你可再也不能以贵族自居了。”

“我曾祖父曾经说过,穷不过三代,富也富不过三代。盛极而衰,自古以来就是这个样子。我有什么好生气的,本来就是落日余晖了,是祖父心气高,还想着要再博一博。想要让秦氏重新回到政治中心,搬回咸阳城居住。”

“你怎么不想?”

秦月娥微微看了他一眼,“我不是不想,这不是全指望着你吗?结果你还把事情给搞砸了。”

“奇了怪了,你们秦氏人不指望秦氏人,偏偏看着我做什么。”

“你不是说你会下棋吗?”

“是啊。”

“那我告诉你,对弈本来就是弈者之间的搏斗,可是搏斗不能空手,所以才需要棋子。如果赢了,棋子就和主人一荣俱荣。如果输了,主人最多也只是失去了棋子而已。”

“还真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。”

“本来就是这样,互相利用呗。现在看来,是你眼界高,看不上我们秦氏一族。该不会,你有一天真的发达了,连我们秦氏都不愿意帮扶吧。”

“你们一个一个都怎么了,我就想做个俗人,结果你们所有人都觉得我未来能成就大事。”

“驴唇不对马嘴,你心思压根就不在争权夺利上,我懒得和你说。倒是你,害的人家现在没了贵族的身份,你以后该不会在家里把我当普通庶女吧。”

“我可不敢。只是在外人面前,我是男主人,你是女主人。在私下,你是我主人。”
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秦月娥说着,就出去和其他女奴织布去了。

东方奚跟着出来,贴在门口站着,果然见她神色如常。

七个女仆围在她身边,在缝制她的新嫁衣。

东方奚不由得心内感慨,“啊!不愧是你啊,这个时候还能佯装的如此淡定。我还是赶紧出去,让你自己在家里发泄发泄吧。毕竟你是如此的要面子。”

东方奚出了小院落,来到后山这边,他看着依靠山坡建立起的三进之宅,两岸的围墙就像是臂膀一样,环抱住这个院落。

“这个家,还缺一个管家啊。”m..

东方杜衡忽的来到他身边,说了这样一句。

爷孙两都想到了同一个人,随后杜衡摇头走开。

有些人就是这样,虽然相处的时间不久,但是却值得纪念一生。

东方奚觉得,东方杜衡是把公孙粱当他死去的儿子了。

……

……

……

秋去冬来,东方奚一家已经入住到了新宅里。

东方氏一家这下成了云阳县里的新贵,居在西北面。

日子又如行云流水,东方奚也开始正式作为大吏,出面断案。

在秦国,狱官的性质和地位比较特殊

县狱官的负责人称为“狱史”,又称为“牢监”,其副手称为“狱佐”。

在体制上,狱吏应当属于县廷,但同时接受郡府卒史的垂直领导,可以受命审查本县的长吏,所以狱官大抵与尉官相似,也具有相对对立性。

所以,被狱史审查的案子,基本上是当地县吏没有处理好的案件,上报送给郡府卒史,然后被郡府卒史打回来的案子。

基本上只要打回来的案件,就涉及到对县府、县尉这些部门内的人员的审查,专为回应上级的控诉做调查,重新审理案件。

这种情况下,狱史显然是地位高于县内所有人的。

任何人都要接受狱史的盘问。

但是,东方奚是秩吏,距离实权这样高的狱史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。

秦时的官吏要想升迁,一个就是积攒功劳,另一个就是积累时间,三年一小迁。

东方奚自然是选择前者。

……

这一天,农历十月十九日,郡府驳回一个案件,让狱史景差负责审查案件。

案意如下:兹有农历七月十五日,县丞杜允上报一案。云阳县下辖乡邛崃乡,冶炼矿场,发生暴乱事件。起因是万两矿金不翼而飞,县吏出面审查处理,结果引起徒隶的反抗。主管徒隶的司空曹*庆出面镇压,反被杀害死亡。凶器为铁镐,伤口在头颅后侧。令史闻讯,当夜将在场的徒隶十人很快被全部逮捕,一律被令使活埋。

郡史驳回。

指控令史处事不当,罚二甲、二赀。

县丞审查此案更是疏忽,以暴动论处,对谋杀案未加以详细审查。令曹身为主管法律解释的人,却没有进行正确的司法解释,匆匆结案定案。

经审查询问,凶手尚且未定,仍有嫌疑人在逃,尚未缉拿。

找回万两黄金

任狱史审查重新审理此案,还司空曹*庆清白,捉拿凶手归案。

狱史景差看到这个案子,自然皱眉。

“去把令史,秩吏都请来。”

众人都到了,年纪最轻地位最低的东方奚自然在最末位。

景差把案子传给众人看了。

“来了大狱,那就都是自己人,这个案子诸位有什么看法?”

“这个案子,水很深啊。”令史申看着这案子,尤其是最先呈上去的结案陈词,里面的细节都很含糊。

令史游则道,“这是因为要变天了,所以有人趁机作乱想要大捞一笔钱了啊。”

景差坐在座上,目光落在东方奚身上。

“秩吏奚,你怎么看待这件事?”

“万两黄金,不翼而飞。县吏去查,反而引起矿场徒隶暴动,出手反杀了县尉。要知道,徒隶暴动是经常有的事情。根据以往的经验,这种案子多是因为司空曹过于严苛。”

“秦律令规定,如果因为长官的过失导致的损失,要由长官负责赔偿。所以徒隶被活埋,应该由令史负责,他不仅仅要赔偿甲和赀,还要让他负责弥补损失的矿场徒隶数量。”

“至于那万两黄金,这么大一笔钱,怎么可能不翼而飞呢。金子没有找到,反而死了很多知情的人,更像是有意掩盖。而且这个案子是在七月发生的,如今都是十月了,时隔两个月的时间,为什么今天才把案子驳斥回来……”

“疑点重重。”_&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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