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在人间 六百一十五章 自由

第一个等级的自由,是最基本的自由,即我有做什么的自由。

一个凡人可以选择种田、打猎、捕鱼或是做工、跑腿、当兵作为谋生的手段,凡人可以自由选择活下去的方式,可以决定我今天是吃面包还是喝粥,这是最基本的自由。

第二个等级的自由,是稍高一级的自由,即凡人在拥有一定物质条件和经济基础之后,有做与不做的自由。

种田太累我可以不种、打猎太危险我可以不打,摆脱了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后,凡人有权追求社交和尊重的自由。

第三个等级的自由才是绝大多数凡人所追求的自由,更高等的自由。

什么是更高等的自由?

即可以干涉别人自由的自由,可以决定别人命运的自由,可以让别人不自由的自由。

这种“自由”德拉诺什体会得太多了,从头到尾,所有人甚至是神都在“指导”他应该怎么做,他的命运没有任何一天控制在自己的手中。

甚至德拉诺什无法自杀,他可以上吊一整天都呼吸通畅,弓弩射皮都不破,跳进火堆火焰退避。

德拉诺什追求的,是第四个等级的自由,绝对的自由,即不会被任何外界影响、束缚、干涉的自由,可以主宰万物、完全脱开一切规则的自由。

他坚信,他获得真正意义上自由的那一刻,不远了。

这一切的关键就在风暴要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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