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

宛宁觉得自己娘亲说得对极了,喜欢和讨厌一个人都是没有理由的。她第一眼就不喜欢聂淮云,果然聂淮云就是很讨厌。

陆令听宛宁埋怨了好大一通,说道:“你不喜欢聂淮云,是因为至今为止你遇到的姐姐们都很喜欢你,愿意依着你,愿意顺着你。而聂淮云却不会,对吗?”

宛宁思考了一会儿,觉得好像还真的是这样。她以前总会习惯性的讨好别人,现在反而会因为别人不愿意顺着她感到不高兴。

她辩解了两句:“可她就是讨厌,她都不喜欢花卷。”

“有人喜欢花卷,有人不喜欢花卷,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。喜欢和不喜欢都是一种自由,如果你一定要别人和你喜欢的一样,宝贝,你太苛刻了。”陆令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当然,这都是阿娘自己的想法。宛宁可以认同,你也可以自己再思考一下。”

宛宁点了点头,也没再放在心上,一溜烟便跑出去了。

花卷是一只很可爱的小猫,又聪明又喜欢撒娇。宛宁发现忘忧也很喜欢花卷,因为忘忧总是喜欢画花卷。

她会用宛宁用剩下的纸张,但凡找得到空隙能够画上一只小猫咪,她都会不厌其烦的画花卷。有它睡觉的样子,有它扑蝶的样子,有它撒着娇主动拿头蹭人手的样子。

果然,宛宁又看到忘忧在画花卷。忘忧坐在台阶上,一边观察花卷,一边下笔。身旁,还坐了一个年纪相仿的少年,应该是庄先生的弟子。

宛宁歪着头,决定不打扰他们了。

“你画得越来越好了,该给先生看看的。”少年说道。

“先生是小姐的先生,我只是个丫鬟,哪儿能和小姐同论。”

“话也不能这么说。从前的女子都没有读《论语》的,如今女子都能学《论语》,丫鬟就不能翻身当个大画家了?”

忘忧转头看了一眼少年,少年穿着再普通不过的青衫,一副清贫读书人的打扮,明明人们常说人靠衣装马靠鞍,却没什么缘故的的觉得少年耀眼。她感觉自己脸上好像有些发烫,不知是因为想成为大画家还是因为眼前的少年。

她慌忙将头侧过去,小声的说:“哪儿有这么容易。”

她的日子已经算好过许多了。她希望能安安稳稳的,至于当大画家…起码要等到小姐不再需要她的时候了吧。

“忘忧,你真的很有天赋。对别人来说不容易,对你而言却是未必。你就算不肯给先生看,也给陆夫人看看吧,她也会说你好的。”

忘忧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在烧,弄得她心里十分不自在,她快速的收起了自己的东西,也不和少年说话,快步的走了。

欲望就像一团熊熊烈火,肆无忌惮,在她的身心乱窜。一遍又一遍地在她的耳边说着:“你可以成为大画家的…”她不由感到一阵羞愧,明明陆夫人和陆小姐都呆自己好极了,她却没能心无旁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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