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三章、斗酒千盅

原来,数月前,李君羡虽被天子赦免了死罪,然官阶与爵名却未得恢复,他空有一身皇族的血脉,却只能做一个寻常百姓。是以他自苏州府回到长安之后,便一直心绪低落、郁郁寡欢。他原本的家宅被封,已无处可去,就只能寄居于师兄的玄都观内。

然而,他只是在玄都观内呆了几日,就已闷得不行。他师兄李淳风可以一整日不说一句话,他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份耐性。两人的脾气秉性相去太远,几乎就如南辕北辙一般,实在是处不到一起。

他既不愿跟着师兄终日静坐于道观内修习道法,又不愿去见自己那些旧日的部下与同僚,随意谋一份差事。时日漫长,他百无聊赖,索性就离开了玄都观,四处流连于长安城的街角巷落之中。他饿了就随处而食,渴了就随取而饮,加上他原本的心性就是不修边幅、散漫不羁,因之,时日一长,他就成了一个衣衫邋遢、须发散乱之人,看上去竟变得与那些流民乞丐无二。

有好几次,他漫无目的地游荡于京城中,任自己浑浑噩噩、随处而栖,那些巡城的兵卒路过,都将他错当成是乞丐而加以驱赶,然那些巡城的官兵乃大乾之禁军,此中多半都是他昔日的部属。于是乎,就常有驱赶他的禁军队长,恰巧就是他昔日手下的可笑之事。

虽然,李君羡昔年在军中极有威信,那些禁军将领见了他之后,心中敬意仍存,断不致横加驱赶,可李君羡看在心里,面上虽装作不知,依旧浑浑噩噩之状,但心中着实已痛心羞惭之至!

想当年,他领兵带将驰骋于疆场之上时,麾下军马何止千万!他骑白马握银枪,每每于战阵前奔行,阵中立时会有万众高呼呐喊以壮其声威。

可如今,他沦落街头,竟成了一个乞丐!当年那些高呼“将军神武!”之人,如今却眼睁睁看着他衣衫褴褛、浑身泛臭、须发难分、满脸倦容,跟那些街边流浪之人已别无二致,就算那些官兵再如何诧异失望,也只能一脸嫌恶,皱着眉头离开……

他师兄李淳风不愿见他颓丧至此,于是便找到他,派给了他一份捉妖之重任。

那一段时日,长安城里到处风传有一只猫妖,四处为祟,若遇青年男子,便会立时被她魅惑后行“和合大法”,最后精毁人亡。李淳风便让他想法子找寻猫妖踪迹,并伺机诛妖降魔,为民除害。

李君羡虽心中苦闷,然于侠义之道者,却未尝有一日敢忘也!于是他便慨然接下了师兄的重任,仍然以乞丐之身混迹于街头,到处打探猫妖的行踪。

依照师兄卦象所示,那猫妖出没之地,乃是位于长安城南的金顶山附近。李君羡便时常夜间出动,来去于长安城与金顶山之间,刻意寻找猫妖的行踪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直到两个多月前的某一夜,他喝醉之后,在城南二十里之外的一处松林边醒来,竟巧遇“和合金仙”毛娇娇打此经过。

毛娇娇觊觎他“美色”,不由分说就施展起了她最拿手的魅惑之法,幸亏李君羡及时惊醒,猛力挣脱了毛娇娇魅心之术,这才不致“失身”于“和合金仙”魔爪之下。

当时的李君羡不敢怠慢,手中长剑立时挥出,且一出手就是平生绝技,不过,他没想到毛娇娇媚术虽高明,然武功却一般,只斗了三招之后,便已堪堪将毛娇娇制服。

不料,正当李君羡行将得手之际,毛娇娇的二哥“流霜剑仙”陆火离却忽然赶到,李君羡自忖绝非陆火离之敌,是以急使轻功遁走。

事后,李君羡心有余悸之余,也颇感讶异,照理,依陆火离的武功,自己那一夜若想全身而退,断不会这么容易,可当时的陆火离明明已得了先手,却不知何故,并未全力追击。

他师兄李淳风告诉他,自己在六百多年前的某一轮前世,曾经救过陆火离的性命,对这一点,李君羡却是将信将疑,然则,以当夜的情形看,那“流霜剑仙”若非手下留情,自己也决计讨不了好。

这之后,李君羡虽时时留意猫妖动向,处处打探妖物行踪,却始终未能探听出丝毫有用的消息。

他还是不愿住在道观中,还是听任自己随意蹀躞于街头小巷,四处逍遥于山中野洞,哪怕过得与乞儿浪者无二,依然我行我素、放浪不羁……

有一日,他依照师兄卦象所示,一直赶到金顶山中寻找,可是,非但半点妖物的踪迹都没有查到,且半路还遇上了慕容桓与慕容嫣、怡清一行,他羞于见闻名天下的慕容公子,当时便匆匆离去……

听到李君羡言至此处,徐恪心中顿感好奇,他忙插话道:

“君羡大哥,你还遇到了嫣儿?还有怡清?”

“我非但见到了她们,还被她们错当成了一个乞丐!”

“竟有这等事,有趣有趣!”

“不过,他们烤的那什么鸟肉,倒真的是好吃!”

“什么?‘鸟肉’!”

“哈哈,是真正的鸟肉,贤弟可莫要想歪了……”

于是,李君羡又将那一日他在金顶山中的所见,与徐恪详尽地说了一遍,说到慕容嫣所烤制的“鸟肉”之妙,他更是赞不绝口。

然而,徐恪举杯与君羡对饮之后,却轻轻一叹。

一说到慕容嫣,徐恪便有些心绪不宁。

李君羡关切地问道:“怎么啦,贤弟,你是不是又想起了你的慕容妹妹?”

“没……没有!”

“你今日不是去天宝阁了么?怎么……你的那位慕容妹妹,没见着?”

“我……没有啊?”

李君羡摇了摇头,笑道:“还说没有!你刚才明明说了,你离了青衣卫之后,先是想去城南天音乐坊,后来又改道去了长安城西北的天宝阁,再后来你第三次改主意,这才想到要来玄都观里找我。”

“我这样说了么?”

“贤弟,你就是这样说的!”

“好吧……”徐恪挠了挠自己的额头,惭愧道:“我到了天宝阁的门口,想了一想,还是没进去。”

“你都已到了天宝阁门口,为何不进去?”

“大哥,”徐恪将手中一杯陈年老“凤酒”一饮而尽,无奈道:“我已好久没跟嫣儿见面了,今天要是贸贸然进去,我真不知见了嫣儿该怎么说呀!”

李君羡叹了一口气,道:“贤弟啊,叫大哥怎么说你才好!女孩子的心思你当真是一点都不懂!你既知你已好久都没见过你的慕容妹妹,今天才更要走进天宝阁,好好地去见她一见呀!”

“咳!不瞒大哥,不知为何,我总觉得,嫣儿虽一直在我心里面,但我越是思念心中的那个‘嫣儿’,就越是不敢去见天宝阁里的嫣儿。”

“你这是说的什么话?大哥可真是越听越糊涂了,难道这世上还有两个‘嫣儿’不成?!”李君羡以手指了指徐恪,笑着数落道:“你既是心里一直思念着慕容小姐,那就去见她呀!贤弟,咱们男儿丈夫,若遇见自己喜欢的女子,就当大胆说出来,这般扭扭妮妮的,可委实不象是你哦!”

“大哥很懂女孩子的心思么?”徐恪放下手中的酒杯,径直看着君羡。

“这个……自然!”李君羡却拿起酒杯,斜转头去,借饮酒避开这个尴尬的话题。

“大哥这一生中,有喜欢的女子么?”

“这个嘛……好像有,好像也没有!”

“到底有还是没有?”

“咳!贤弟,咱们还是喝酒吧!”

“好,喝酒!”

两人都不愿谈论女孩子这个话题,便只有接着喝酒。

……

……

桌子上的二十几壶好酒,大多已被两人喝光。这其中,多数又入了李君羡的肚中,他今日连番豪饮,入口者皆是天下闻名的好酒,这一番畅饮真乃此生少有。

先前,李君羡只要一想到他无故遭人陷害,被天子贬作平民的委屈,心里面总会升起一股愤懑与难受,就算他再如何自我排遣,也始终难消块垒。然今日在这摘星楼上,这一连几十杯好酒下肚,又与徐恪畅谈了如此之久,他顿感心胸豁然、开怀不已,原本郁郁不畅的心情就如风吹柳絮,飘然而散。

这时,桌上的好酒只剩下了两壶四十年陈的“汾阳醉”。李君羡伸手取来酒壶,为徐恪与自己斟满,举起杯笑着说道:

“贤弟,今日这一场酒,大哥喝的着实是畅快!说起来,自我回长安以来,许久没喝得如此尽兴了。来来来,咱们再干一杯,庆贺你官升一级,荣膺青镜司之首!”

“好,干!”

徐恪也笑着举杯与李君羡对饮,仰起脖子一饮而尽,这四十年陈的“汾阳醉”端的是非同小可,酒味极其醇厚,酒力也是异常强劲,一整杯汾阳下肚之后,他顿觉一股温热的气流自腹中升腾而起,散之于四肢百骸,委实是酣畅无比。

此时,徐恪看着李君羡纵酒豪饮,如此豪情满怀之态,心中亦是倍感欣慰。

“大哥,你今后有何打算?”

“我么……还是照旧做我的平头百姓啊!”

“大哥一身本领,又有天下之志,怎能安于做个百姓?”

“贤弟……”李君羡站起身,走到徐恪身旁,左手搭着徐恪的肩膀,右手举杯与徐恪碰了一碰,又是一个满饮。此时他肚中已有十几壶美酒,那些美酒各个后劲十足,酒意一阵一阵上头,直如翻江倒海一般,醉意已是无可遏止。他只感浑身就如风中柳枝一般,飘来荡去、绵绵不休,扬起时如飞三万尺云端,下落时如坠五千里雾中。

“做个百姓有什么不好?想喝酒就喝酒,想睡觉就睡觉,不用担心遭人陷害,也不用去整日蝇营狗苟,如此一生,岂不快活?!”

“大哥可曾想过,重入庙堂,为大乾苍生效命?”

“重入庙堂?”李君羡将酒杯斟满,再度一饮而尽,摇了摇头,“庙堂已离我越来越远,岂是我想进就能进的?”

他走到窗前,推开了两扇原本紧闭着的雕花木窗,探出头去,俯望长安美景,只见摘星楼下,所有的街市巷陌横直交错,就如一张大网般,在脚下铺伸延展,车马人流来来往往,就如行走于网中,虽熙熙攘攘络绎不绝,却也井然有序丝毫不乱。

尘世犹如一张巨网,无论你走在哪里,都只是在网中而已……

此时已是午后申时一刻,不知不觉,这一场酒,两人足足已喝了两个时辰之久。原本朗照于头顶的烈日,此刻业已渐渐向西坠落,日虽西斜,却依然耀眼。阳光就如金色的长练,起伏晃动,透过天边的彩霞,将脚下这一座巨大的京城,渲染得熠熠生辉。

李君羡醉意蒙蒙间,凭窗远眺,山河如画,一时尽收眼底。他手拍窗棂,忽而心有所感,遂朗声吟道:

梦里山河依稀远,今朝又上重楼。江天落日不复留,彩云十万里,乘风何所求。

九曲萦盘终日谋,不如千盅斗酒。生平纵有无限愁,三杯酒入喉,天下归我有。

(以上调寄《临江仙》)

/shenzhouyishilu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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