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桐城赌坊、平安客栈

凌锋在一旁听着,却暗自警惕起来。六扇门可不是只有这些明面上的这些捕快,还有各种刺探和收集情报的间谍、暗探,也许街旁随便一个小贩就是六扇门的人。要想在江湖上活得久,并不是靠武功高,而是靠藏得深。

就算凌锋现在是先天武师,六扇门还有武宗级别的金衣神捕。如果让六扇门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,那就真的完蛋了。所以,接下来的行动,他必须更加小心了。

“老板结账!”凌锋留下两个铜钱,就离开了。

午时,青山县城,回春药店。

烈日炎炎似火烧,街道上行人少了许多,药店里也没有了客人。

这时,一个满脸麻子的青年走了进来,打量了一下四周,才开口道:“我来取治麻风病的药。”

“我去给你拿来。”掌柜打量了青年一眼,就去里面取来了一包药,递过去。

青年接过药,丢下一点碎银,转身走了。

街角的偏僻小巷,青年量了一下四周,确定没人,才打开药包,将药倒掉,包药的纸拿在手里仔细查看。

都是些人名,后面还备注了身份、地址、爱好、出行等详细信息。

申时一刻,南桐县,桐城赌坊。

这天下间有两个地方最吸引男人,一是青楼,二就是赌坊。

赌坊的魅力不仅仅是那种惊险刺激的心跳感觉,还有就是上瘾。当你赢了之后,你会期待再多赢一点。当你输了之后,你会期待下一把翻盘。最终,许多人输掉了房子,输掉了妻儿,输掉了一生,而那些开赌坊的却从那些赌徒身上敲骨吸髓,一个个富裕了起来。

赌坊是个古老的赚钱行业,人人都抢着做。所以,开赌坊的人必须要有一定的背景。

而桐城赌坊的老板田六爷无疑是个很有背景的人。他不仅武功不错,而且养了一大票打手,最最关键的是他是本县捕头的大舅子。

此时,赌坊里人满为患,有叫嚷着大小的,也有垂手顿足的。此时,赌徒们都将眸光凝聚在了骰子上。谁也不会注意到身边多了一个身着蓝衫,腰间佩剑的黄脸青年。

这个人当然是凌锋,他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赌坊,看着一个个人忘乎所以的赌徒,只是摇头叹息。这些人,谁也救不了,就算是给他们再多的钱,也会输掉。

片刻后,他拍了拍一个看场子大汉的肩膀,说道:“叫你们老板田六爷下来,我要和他赌一把。”

大汉正要发怒,却忽然发现一叠银票在他眼前一晃,面值全是五百两的。他顿时改为笑脸,说道:“您稍等,我去去就来。”

片刻后,一群人下了楼,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黑衣男子,脸上真没有什么特别,黑黄的脸色不丑也不帅,一双眸子古井无波,只有手里两个转动急促的铁球,表明他的心情还是很激动的。

一次就拿出了几千两赌资的肥羊,他见了还是颇为激动。几千两大概相当于现带人民币数百万,确实不算小。

凌锋淡淡道:“你就是田六爷?”

黑衣男子点点头,笑道:“没想到少侠也听说过我的名号,实在是荣幸,来请楼上坐!”

凌锋摇头道:“不必,我时间紧,等会还有件要事要办,就赌一把,猜大小,赌注三千两。如何?”

田六爷大笑道:“少侠果然豪气,好,我跟你赌!”

片刻后,两人坐在了一个桌子两边,桌子中间压着六千两银票。

旁边,数十人都在围观。

随即,田六爷开始摇骰子。

田六爷摇的很认真,像是有什么技巧,片刻后,他按定骰子,说道:“压大还是压小?”

“我压小。”凌锋笑道。

田六爷笑着揭开,却是3个五点,他将银票收入怀中,笑道:“你输了!”

凌锋淡淡道:“你开心就好,因为这是你人生最后一次赌局了。”

田六爷顿时暗道不好,急忙后退,却忽然脑海一阵刺痛,就失去了意识。

一抹雪亮的剑光闪过,他的脖子处多了一条血线,旋即鲜血喷涌而出,他扑倒在了桌面。

“你击杀了赌场老板田六爷,获得了精气值60点,侠义值460点。”系统提示音响起。

一个赌场老板就有460点罪恶值,简直比杀人的刽子手还要罪孽深重。想想也是,这位田六爷不知道逼得多少人妻离子散,家破人亡,这种罪孽远比刽子手深重。

“杀人啦!”这些赌徒哪里见过这等血腥场景,急忙忙拿着桌面的赌资,跑路了。

有的赌徒趁机哄抢赌资,一溜烟跑了。

却没有一个打手到凌锋身前来为田六爷报仇。在道上混的,最重要的就是眼力见。能够一剑击杀田六爷,自然也能杀死他们这些锻体期的小喽啰。鬼才上来送死!

凌锋也懒得去收拾这些小喽啰,从田六爷身上,将银票取回,转身就走。

接着,他就取下人皮面具,换了身衣裳,出了城。

绿柳镇,凌锋停下了脚步。

此时已是戌时,天色已晚,他决定在这里找个客栈住一晚。

他在路上一打听,知道镇子里有两家客栈,一家叫做来福客栈,一家叫做平安客栈。

听到平安两字,凌锋决定就住这家了。

因为对于一个江湖中人而言,客栈最重要的不是便宜舒适,而是安全。当你睡着的时候,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拿着刀进来。甚至,当你喝下第一口酒就晕倒了。然后你就再也醒不来了,成为了人肉馅包子或是人肉汤粉,都有可能。

凌锋走进客栈,一个红色的背影正在擦桌子,柜台旁点着一盏油灯,豆大的灯火只照亮了小半个房间,使得屋里显得有些阴气沉沉。这地方不会闹鬼吧?他心道。

“老板,住店。”

红色身影转了过来,却是一个三十多岁,模样俊俏,神情妩媚的妇人。

她见到凌锋,神色闪过一丝诧异,旋即露出喜色,笑道:“少侠,您快请坐,我马上给您安排最好的上房!”

此时,凌锋恢复本来面目,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,却佩着一把长剑,因此她才会称呼少侠。

她说完,朝厨房大喊道:“当家的,快去收拾一件干净的上房。”

“好嘞,马上就好!”里面传来一个声音。

片刻后,一个黄脸的精瘦汉子走了出来,笑道:“客官,你先小坐一会,我去给您收拾房间。”

凌锋打量了他片刻,神色闪过一丝诧异,旋即笑道:“老板,你怎么不招个厨师,搞得亲自下厨房,又脏又累。”

精瘦汉子叹道:“现在生意不好做,一天都没几个客人,我们现在都快改成饭馆了。早上卖包子,中午做点米粉,勉强维持生计。”

旁边老板娘也叹道:“是啊,最近新开了一家来福客栈,把生意都抢走了,我们都快揭不开锅了,哪里还有钱请厨师。公子,您请坐,我先给您沏壶茶。”

片刻后,老板娘拿了茶杯过来,给他倒了一杯茶,然后笑道:“少侠,您一路风尘仆仆,想必是饿了,要不给你来两小菜和一壶好酒,您看怎么样?”

“那再好不过了!”

凌锋从钱袋里取出一锭十两的雪银放在桌面,笑道:“不用找了。”

老板娘接过银子,悄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,一边将银子收入怀中,一边笑道:“这怎么好意思呢?”

凌锋笑了笑,说道:“老板娘贵姓?”

“我姓徐,名唤美凤。我家那死鬼叫做吴平安。”

徐美凤顿了顿,又叹道:“也是他名字取得不好,跟着他还真是没有过个一天安心日子。每天忙的累死累活,兜里却不见几个钱。要是什么时候客栈关门了,我可就要跟着他流落街头了。”

凌锋笑而不语。

没多久,老板吴平安就收拾好了房间,听了徐美凤吩咐,去厨房做菜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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