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3章 第三百三十八章:杜光庭

俊彦太子道:“怎么样,我教你的,让你看到的这些都是,你那位可爱可敬的二皇子没有教过你的吧?”

天歌说:“嗯……”有点不服气。

还记得翼瑶殿下,也不是没有给自己讲过修仙得道方面的事情,有一天,天歌就问这修仙得道,会不会像人间学生考试一样,有层层考级呢?不然的话怎么能知道你自己到底修仙到何种地步呢!

翼瑶殿下笑道:“没有考试,但是却有对照标准,毕竟修仙都是自愿的,不需要像小孩子一样督促学习……”

天歌笑道:“呵呵,原来是这样呀!那如何对照呢?可以什么公式?”

翼瑶殿下道:“呵呵,杜光庭,字宾圣,唐处州人,生于公元850年,公元933年仙逝。据《历世真仙体道通鉴》记载,他壮岁入道,师天台道士应夷节。常思道法科教自汉天师始创,得陆修静撰集,因年岁绵邈,几将废坠,遂考其真伪条例始末,荐其文于朝,得僖宗召见,赐以紫服象简,应制为道门领袖。”

天歌说:“杜光庭跟这些又有什么关系,莫非是他制定的考试等级对照表么?”

翼瑶殿下道:“呵呵,别急,你先听我说,这杜光庭后游青城山,结茅而居,并羽化于此。杜光庭着述宏富,思想深刻,在道教之重玄学、科教仪范、修持方法等方面均有高深造诣。本文拟对杜光庭的修道阶次思想作一考察,以就正于大方之家。”

杜光庭认为修道有阶次之分。他说:“道贯万法,而演为三乘。初法以戒检心,以律检行,以存修静其内,以齐洁严其外。然渐进中道,习于无为,隳体黜聪,忘形绝念。而次登大乘之行,次来次灭,随念随忘,不滞有无,玄契中道。证此道者,炼凡以登仙,超俗而度世,凌倒景之上,享无穷之龄。天地有倾沦,而真道无渝坏,法音周普,拯度众生。”

修道的阶次有小乘、中乘、大乘三乘之分。因为人虽同禀于气,但所禀之气却有利钝与清浊的不同。“有欲无欲之人,同受气于天地。禀中和滋液则贤圣而无为,禀浊乱之气则昏愚而多欲。苟能洗心易虑,澄欲含虚,则摄迹归本之人也。”因此,道虽贯万法,却因人而异,因时而宜,而有所不同。修道需要经历的阶段,可能达到的境界亦有不同,从而演为道教的小乘、中乘和大乘修炼之法。

天歌笑道:“果然是他制定的修道等级?小乘之法是什么?”

翼瑶殿下道:“小乘之法,杜光庭首先提出了小乘修炼方法,并提出小乘修身的十个方面。首先,修道之士要发起向道信善之心;其次,要有普渡之心,善待众生,引导别人与自己一同修道;第三,要寻访明师,无仙师的教导,修道之士不容易得道,所谓非师不度,非师不仙;第四,要在明师的指导下诵读道经,道经是修道之门径;第五,要出离凡尘入于道门,柔弱无争;第六,正式受戒成为道徒,谨防身口意三业造作恶业;第七,隐居山林,独处修心;第八,立志苦修,深信大道是“真法王”,能度众生,得道则能无生无死;第九,念经度人,以积善缘;第十,当以师父为真父母,唯师才能助我修法身致慧命。”

小乘法是修道之基础,在小乘法修习有得的情况下,修道之士才能“进中乘进修之法,后入大乘观行之法”。小乘之法为入门之法,杜光庭说:“小乘有为之法,以教初门。既得其门,渐以中乘之法,以熟其行”。认为小乘是修道方法中的有为法,也是入门的修习方法,目的在于教初门。所谓“初门”,即是指刚入道门的初地修行者。通过小乘法的修习,习道者才能奠定从凡觉悟,回向正道的基础。至于修炼小乘之法过程中应注意的方面,杜光庭亦有所研究,认为小乘修炼时要以戒律约束其心灵、以存神的方法安静其内心,以斋戒的方法庄重其外表。

天歌说:“那中乘呢?”

翼瑶殿下道:“中乘之法,修道之人在修习小乘之法有所得的基础上,尚需以中乘之法修炼,以坚其志、熟其行,定其求道之心。中乘之法有权实之分。杜光庭说:“夫教有权实两门,上士达识,以实教示之,自然冥合,中于道智。下士则以权教悟之,亦犹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之义耳。”因世人根性各不相同,圣人在中乘之法中的设教也有所不同,有为上士所说的实教,也有为下士所说的权教。世人根性有上下之分,圣人设教则有权实之别。上士利根,了通实教;中下之士,须示权门。所谓权教,主要指修道要因事制宜,随欲立教。杜光庭认为圣人立权教,主要针对的是钝根之人和贪性狠戾之人。钝根之人,因其禀气浊而杂,生性顽钝,智识不通,莫辨是非,不知善恶;贪性狠戾之人,则徇欲恣情,动陷罪缠,永乖人域。钝根之人因拘于智识,而不能辨别是非、善恶;贪性狠戾之人则因贪而起诸多欲望,以致迷失本性,争斗不息,与道日远。圣人怀救世之心,而设权教。先极其欲、张其强、肆其心、深其贪。“反者道之动”,心侈则养生太过,性强则祸起,多欲则神浊,极贪则殃生。世人因祸起殃生,导致种种痛苦。圣人在世人强烈要求出离种种痛苦的基础上,引导其修道,出离痛苦,便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”

具体而言,杜光庭又将权教分为摄心、摄性、摄欲、摄贪四门修道方法:“圣人常善救物,俯念含灵,示以权门,令其自悟。故开四门权道,以摄化之。第一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者,摄其心也。第二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者,摄其性也。第三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者,摄其欲也。第四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者,摄其贪也。夫心廉则道契,心侈则过生,因侈获过,自思获其廉矣,此歙其心之权矣。性弱则德全,性强则祸起,因强起祸,自思复其弱也,此伏性挫强之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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